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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丝博1990年大事记
2010-12-31

  2月22日,福建省文化厅发文“关于支持中国丝绸博物馆征集文物的函”,得到福建省博物馆支援黄升墓出土的南宋单衣-件,残片一块,明代单衣一件(共计1万元)。福州市博物馆支援茶园山出土的宋代丝织物七件。丝绸博物馆支援福州市博物馆设备费1万港元。


  3月12日,新疆博物馆、新疆考古所、吐鲁番文保所专程送来新疆出土的汉、东汉、东晋升、南北朝、隋、唐等朝代的丝绸文物35件,为博物馆的陈列布展奠定了丰富基础。


  4月10日,老领导翟翕武指派凌人才、李善庆二位去北京纺织工业部,要求再解决500万元资金。


  4月17日,吴文英部长表示,关于丝绸博物馆体制问题,已与沈祖伦同志谈过一次。编制、经费省解决,由省管理,挂在省丝绸公司;尚需500万元一事,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和省丝绸公司解决300万元,其余200万元由部设法解决。


  6月12日,沈祖伦省长、卢文轲市长在凌人才经理陪同下,到丝绸博物馆施工现场视察。


  6月16日,省丝绸公司向省财政厅报告,要求解决中国丝绸博物馆500万元基建缺口资金(浙丝财字[1990]337号)。


  7月19日,纺织工业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向国务院报告《关于建立国家级中国丝绸博物馆的报告》([90]纺丝字第002号 浙政发[1990]79号),对中国丝绸博物馆的管理体制提出意见如下:中国丝绸博物馆隶属纺织工业部领导,是一座国家级专业博物馆,为事业单位,委托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对该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可由浙江省丝绸公司负责),编制由浙江省解决,经费除自身收入抵支外,不足部分由浙江省丝绸公司列支。


  8月1日,国务院秘书局就“建立国家级中国丝绸博物馆”一事向罗干秘书长请示,罗干批复:“同意,但不宜明确为国家级”。


  8月29日,省财政厅以[1990]财外92号文件“关于中国丝绸博物馆基金的批复”,同意在增盈减亏留用资金中拨出300万元支持该项目建设。


  9月26日,纺织工业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建立中国丝绸博物馆的通知”([90]纺丝字第04号、浙政发[1990]94号)。


  12月23日,省编委以浙编[1990]174号“关于中国丝绸博物馆人员编制的批复”,核定中国丝绸博物馆事业编制八十名。


  12月25日,纺织工业部以[90]纺丝字第06号“关于请研究中国丝绸博物馆组织机构的函”,建议丝绸博物馆定为副局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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