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物馆网络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为博物馆的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馆各部门。
3.职责
社教部负责信息发布的技术事宜。
4.内容
4.1博物馆网络信息发布工作总体由社教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提供各种工作和活动信息。
4.2博物馆网络信息发布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保密规定。
4.3信息稿件的撰写由信息事件主办部门负责撰稿。凡在博物馆网络发布的信息,须由撰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馆长审核签字。
4.4信息稿件报送、信息发布要突出时效性,重要信息争取一天以内报道,其他信息一般不超过两天报道。
4.5信息稿件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构成信息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
4.6信息稿件要求图文并茂,照片内容要紧扣信息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信息事件的进程;照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构图合理。
4.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