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和各部门工作职责
1.目的
为明确各部门职责,使得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丝绸博物馆机构设置和各部门职责的划分。
3.机构设置
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陈列保管部、技术部、社会教育部。
4.各部门职责
4.1 办公室工作职责
4.1.1 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及馆内工作的督办工作;
4.1.2 负责日常行政、党务事务处理及网站与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1.3 负责接待、外事和保密工作;
4.1.4 负责劳动、工资、人事、职称及老干部管理工作;
4.1.5 负责财务和资产(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4.1.6 负责后勤、总务、物资采购保障及车辆管理工作;
4.1.7 负责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维护工作(除水、电设备);
4.1.8 负责产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4.1.9 负责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1.10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1.11负责全馆的消防管理工作;
4.1.12 负责全馆水、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4.1.13 负责物防、技防、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工作。
4.2 陈列保管部工作职责
4.2.1 负责文物征集工作;
4.2.2 负责藏品管理与研究工作;
4.2.3 负责文物鉴定工作;
4.2.4负责展览(临时展览)的策划、设计及实施管理工作;
4.2.5协助社会教育部共同策划和做好各类展览的宣传工作。
4.3 技术部工作职责
4.3.1 负责文物的保护处理工作;
4.3.2 负责文物的修复和复制工作;
4.3.3 负责文物保护课题的研究工作;
4.3.4负责织机厅织机操作表演管理工作;
4.3.5负责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4.4 社会教育部工作职责
4.4.1 负责所辖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展厅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4.4.2 负责观众的接待、讲解工作;
4.4.3 负责博物馆对外宣传工作;
4.4.4负责社会教育工作;
4.4.5负责“博物馆之友”和志愿者活动的组织、联谊工作。